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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[]() 北京芝兰馨苑文化艺术传播中心的工商信息更新时间:2025-04-04 声明:信息为网络整理仅供参考,准确信息请以行政机构公布为准。 [企业名称]北京芝兰馨苑文化艺术传播中心 [经营状态]存续 [法定代表人]周爱华 [注册资本]200万人民币(元) [实缴资本]200万人民币 [成立日期]2017-07-12 [核准日期]2017-07-12 [营业期限]2017-07-12至无固定期限 [所属省份]北京市 [所属城市]北京市 [所属区县]通州区 [电话]010-68483098 [邮箱][email protected] [统一社会信用代码]91110112MA00G4N79U [纳税人识别号]91110112MA00G4N79U [工商注册号]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小屯村村委会南1000米 [组织机构代码]110112023749985 [参保人数]0 [公司类型]个人独资企业 [行业]体育 [曾用名] [地址]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小屯村村委会南1000米 [最新年报地址]- [经营范围]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电影摄制;物业管理;影视策划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承办展览展示;市场调查;摄影扩印服务;租赁影视器材;企业管理;技术开发;会议服务;企业形象策划;销售化工产品(不含危险化学品)、机械设备、玻璃制品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、建筑材料、金属材料、工艺品(不含文物)、日用杂货、文化用品、化妆品、服装鞋帽、体育用品(不含弩)、针纺织品、通讯器材、电子产品、苗木、花卉、新鲜蔬菜;销售(不含零售)医疗器械;仓储服务;婚庆服务;汽车租赁(不含九座以上客车);租赁建筑工程机械、建筑工程设备;货物进出口、技术进出口、代理进出口;餐饮管理;体育运动项目经营(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项目);儿童游乐设施经营(不含电子游艺);代售火车票;种植蔬菜;林木育苗;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经营管理;餐饮服务;住宿;演出经纪;电影发行;电影放映;销售食品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。(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、餐饮服务、住宿、演出经纪、电影发行、电影放映、销售食品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 |